南都訊 記者張釗 通訊員黃思銘 他是號稱能夠治療癌症的“神醫”,她們一度是他的“信徒”。然而,當五名“信徒”每人繳納了幾萬元學費後,發現“神醫”無法傳授實質性的醫學知識,遂向天河法院起訴要求退款。近日,天河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“神醫”退還五名原告共約24萬元。同時,“神醫”鄧某還擁有大量的“信徒”,庭審時他們竟然要求法官稱呼鄧某為“大師”。
  被告鄧某自稱是民間中醫,後通過祖傳和個人努力專研創立了“X派”。在2012年,遲小姐等五名原告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鄧某,五人當時均系自己或家人身體狀況不佳,且對中醫比較感興趣。經過幾次接觸,幾名原告先後向鄧某支付了35000或50000元的費用,希望跟隨鄧某學習。鄧某承諾,這筆費用可以享受終身學習,但未與“學員”簽訂培訓合同,也不出示發票或收據。
  繳納費用後,遲小姐等人加入了一個Q Q群。但遲小姐說,鄧某並沒有授課,只是在Q Q群里發了一些醫學常識。之後,鄧某要求遲小姐等人再交2000元的會員費,如果不交就踢出Q Q群,終止學習資格。遲小姐覺得在鄧某處並沒有學到什麼實質的醫學知識,遂拒絕再交費,結果被踢出了Q Q群。
  此時,遲小姐等人覺得,鄧某是冒牌醫生,利用他們急於治病或想學中醫幫家裡人治病的心理,收了每人幾萬塊的費用。遂向天河區法院起訴,要求鄧某全額退款。
  被告鄧某則稱,自己只是創立了一個中醫愛好者的平臺,並以自己的專長為原告提供咨詢,雙方之間也只是咨詢服務合同關係,並非教育培訓關係。且自己並沒有對外宣傳招生,包括五名原告在內的所有“信徒”都是熟人介紹來的,當初五名原告對自己也是充滿敬佩之情,她們是自願繳納費用。鄧某還表示,曾多次舉辦講座、在線咨詢,並非如原告所說只在Q Q群里發醫學常識。
  近日,天河區法院審理查明,被告鄧某未取得國家相關醫師執業資格及教師資格,只獲得了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頒發的“經絡調理師”《職業培訓證書》。且證據表明雙方沒有訂立合同的合意,合同關係不成立,被告收取幾名原告的款項應予以返還,並支付相應利息。
  案件一審宣判後,鄧某不服提起上訴。
  特寫
  “信徒”要求法官稱被告為“大師”
  據悉,本案庭審時,鄧某並沒有到庭,而是委托了代理人前來開庭,也有眾多來自各地的“信徒”參加了旁聽。庭審過程中,鄧某的代理人及其“信徒”要求法官稱鄧某為“大師”、不能稱其為“被告”,經法官當庭釋法教育後才作罷。
  “信徒”們還對遲小姐等人起訴鄧某的行為表示憤慨,認為她們動搖了“大師”的威望,造成了不好的影響。
  天河區法院法官表示,這些讓人哭笑不得的細節恰恰反映了這些“信徒”缺乏應有的法律意識,被洗腦極深。法官提醒,很多所謂的“神醫”正是利用人們病急亂投醫,同時缺乏醫學常識和法律常識的空子而斂財。甚至有部分不法分子將自己神化,吸收信徒從事違法犯罪活動。  (原標題:“神醫”收錢不授課?退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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